广西医科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

院长信箱 书记信箱

2016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注意事项

来源:体育部     发布时间:2016-12-28    作者:        

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工作。各学院根据具体测试时间,及时组织学生做好准备测试前的适应锻炼。测试前必须做好充分的热身、准备活动;测试中如果出现有非常强烈的身体不适反应,应该马上终止测试,不提倡损害身体的“硬撑”行为,可以申请补测或缓测;测试后主动做好放松、整理运动。防治运动伤害事件的发生。为了您的健康,测试前需补充能量,预防因低血糖引起不适反应,就餐结束时间距离测试时间开始不得少于30分钟。

2测试时务必身着运动装、脚穿运动鞋。测试时学生必须携带校园一卡通、身份证、学生证。证件丢失请提前办理,无有效证件(如学生证、校园一卡通证件无法识别照片等)者不予测试

3、不及格者在1225日前找原测试老师补测。学生毕业时《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肄业处理弄虚作假将上报学校按照考试作弊处分。对因身体缺陷、慢性病、心脏病、先天发育不良等疾病或不适宜参加规定项目测试的学生,经本人申请,持三级甲等医院证明,经医务室医生批准后到体育部体质健康测试中心办理免测手续。为杜绝因测试引发的各种安全事故,保证测试正常进行,各班级体育委员将免测的学生名单和免测申请表批准原件于测试前报到测试老师处。

                                             体育部

2016-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