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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医科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推荐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

来源:体育与健康学院     发布时间:2022-09-15    作者:冯小瑜    校对:覃耀春    审核:宋建美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是我校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为确保我院推免工作客观、公正、公平地推进,根据《关于做好我校推荐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桂医大研〔2022〕号)文件精神,制定广西医科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推荐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方案。

一、推免工作组织与领导

为做好2023年推免工作,成立体育与健康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推免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处理对推免遴选结果的申诉等,维护推免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穆飒

副组长:覃耀春 宋建美

成 员:冯小瑜 李丽 闭健平  胡苗苗  武晶琼

  1. 推免生名额

2023年体育与健康学院获推免生名额2人,推免名额不区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不设置留校限额。

  1. 推免工作原则

(一)坚持突出重点,着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要充分发挥好推免政策在选拔和培养国家发展战略急需高层次人才方面的引导和激励作用。从国家需要出发,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优先支持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重大科研任务攻关以及“双一流”学科建设,科学确定本单位重点支持和倾斜的专业范围,进一步完善本单位推免名额分配办法,持续稳妥优化推免名额结构。

(二)坚持科学遴选,提高推免生源质量

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要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要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可将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学院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要加强综合考核,既要加强对推免生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考查,也要加强对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考核评价,引导学生树立胸怀祖国、服务人民、追求真理、勇攀高峰、坚守学术道德、严谨治学的学习理念。

(三)坚持严格规范,维护推免工作公平公正

要坚决执行推免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机制,推荐办法、推免名额分配方案、拟推免名单等重要事项须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推免工作相关制度、办法、实施细则及拟推免名单、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事项均须事先以书面或会议形式向学院党总支汇报,党总支纪检委员要对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要严格规范管理,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业成绩的严格管理和规范使用,确保成绩真实可信;建立健全回避制度,强化对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子女在参加推免招生的监管;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保障学生自主报考,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充分保障学生申诉渠道畅通,及时发现、坚决纠正推免工作中出现的错误。要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在学院网站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学院推免生名额、推免办法,并按要求对推免名单、拟接收名单等重要事项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要严格执行推免生名额和选拔标准,不得擅自开展未经批准的推免项目、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条件的学生单列计划、不得擅自降低推免选拔标准。

(四)坚持加强监督管理,推动推免工作高质量发展

严格执行《关于做好我校推荐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桂医大研〔2022〕号)及《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等规范推免工作一系列文件。加强推免工作的培训、指导和监督检查,对于检查发现的或群众举报查实的问题,将责令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1. 推荐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

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课程成绩要求:截止成绩审核时间各门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方向排名前15%,各门必修课及限选课程均无补考科目。

(三)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425)。

(四)实习期间表现良好,成绩优秀。

(五)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六)在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相同的情况下,曾被评为区级或校级三好学生的优先,并以获得最高荣誉的等级、次数(篇数)依次排序。

(七)学生在校期间在核心期刊以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推荐。

(八)参军入伍服兵役情况或到国际组织实习情况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推荐。

(九)国家级、自治区级和校级运动康复大赛选手,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推荐。

(十)获得“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赛铜奖及以上奖项项目团队排名前5名的本科生,符合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十一)以上推荐条件以国家最终下达的正式文件中的相关条件为准。

四、推荐办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推荐办法

按学生在本专业平均学分绩点的排名先后进行指标分配,并且对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推荐,突出对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考核,确保推免生的选拔质量。

(二)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1.制定方案:913日前,体育与健康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照学校分配名额,制定工作方案并公示;打印学生成绩及平均学分绩点,并排序

2.个人申请:915日前,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由本人向体育与健康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915日,体育与健康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照推荐条件,根据教务处“教务系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4.网上公示:体育与健康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确定拟推免生名单,并在网上公示10天。对有异议的人选,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进行全面的调查核实,及时公布处理结果。未经体育与健康学院公示的推选资格一律无效。

5.名单提交:920日前,体育与健康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汇总名单及推荐学生的个人电子版成绩单(以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的PDF格式文件)提交学工处。

6.复试及填报信息:推免生无需参加国家组织的统一初试考试,但需参加招生学校(招生单位)组织的复试,并在规定时间内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推免生需于有效时间内登陆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7.注意事项:实习期间旷工、医德医风和实习表现不好,出科考核不及格、毕业考试不及格,实习期间有违反实习相关管理规定和考试违规违纪等情况,将取消推免资格。课程成绩计算采用第一次修读成绩,补考和重修成绩不用于推免成绩计算。

五、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71-6210881

监督电话:13768118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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